2015/12/30 Wed 22:55:50 書名:公主之死:你所不知道的中國法律史(文明叢書6) 作者:李貞德 出版社:三民書局股份有限公司 久仰李真德老師大名,但這本書的標題一開始確實不吸引我,幾經掙扎之下想想還是該來拜讀名師之作,這一看就直接跪倒在李教授的講師台下。 或許是長期浸淫父權主義(儒家思想),就算知道「男尊女卑」、「夫尊妻卑」是種不合理,卻也只會當作是古代封建與現在開化的差別,從未深思古代的女性是否有「女權」的概念。這邊必須強調,以現在觀念看代古待事物是危險且偏頗的,但在尋求更精準的用詞解釋之前,還是用大家熟悉且較為貼切的說法讓大家明瞭這本的主題:藉由蘭陵長公主受虐致死的案件,分析中國法律史內,女性在宗族的地位與被要求的家族認同傾向,連帶討論律法變動的原因與女性介導(靈太后、武后)是否反應女權彰顯與提升。 因為從未觸碰過這塊,更讓我驚喜可以從這種著眼點切入。 作者先在楔子介紹了台灣法律在婚姻上對女性的不平等,提出從古至今的法律都含著父系倫理的陰影,拉出讀者對此方面的思索與情感認同後便直入主案件:蘭陵長公主的不幸婚姻與死亡。整個故事牽扯到三個方面,一是出嫁女性的家族認同,俗言「嫁雞隨雞、嫁狗隨狗」,皇族的女性出嫁後是否還是皇族?這就牽扯到長公主的駙馬毆打的是皇族(謀逆)還是自家妻子。作者鉅細靡遺地將朝論雙方的要點一一分析提出支持理論,同時延展了時間點(魏晉南北朝),擴大介紹漢朝與唐朝的律典說法。延展時間點的作法同樣用在接下來要提的第二點通姦罪的判定與第三點連坐罰的範圍歸屬。 通姦罪的討論上到是有些出乎意料,或許我的認知是受宋明理學的影響,一直以為浸豬籠這種事在當時理所當然,而忽略了關鍵的時間點問題。從作者找到的資料來看,並無法看出從漢到唐對婦女通奸判得罪罰比較重,比起通奸,似乎當時的人更注重輩分,逆倫的罪罰重得多。對女性加予道德桎梏的似乎還是在宋以後。 最後是從連坐罰更仔細地分析出嫁女姓的家族認同,是如何從雙家族認同(原生、夫家)轉移到單純的「夫家認同」,「在家從父、出嫁從夫、夫死從子」感覺十分打壓女性的教條又如何讓案件中的無辜女性得以逃脫無謂的牽連。 結尾又回到主案件,當時的主導靈太后為了替自己的小姑蘭陵長公主報仇,仍是以謀逆罪判了駙馬,這樣的行為是否算為彰顯女權呢?接著靈太后之後的武則天,也作了不少提升女性地位的功勞,至少不讓女性感覺必定依附在男性身後,這是否也算是女權主義?古代的法律修改除了人性考量外,上述的靈太后及武后更直接地站於主導更動法制。現代的法律在經過修改後,女性再也不用因結婚一定要搬到夫家居住,對於離婚後的撫養歸屬及贍養也得到更多保障,從法律的角度上,女性正緩慢地脫離父權主義,但若要真改善女性在各方面的不平等,或許還得仰賴更多女性與替女性著想的男性們站於權力樞紐上,作些微的更動,改變整個社會的風氣。